寵物專題

附近邊度可以放繩?邊間餐廳可以入?

拖着狗站在街上,需要的不是一份 236 個公園的清單,而是最近那個可以放繩的公園, 以及最近那間獲食環署准許的餐廳。這一頁按你的位置排序, 並分開標明「可放繩」與「要牽繩」——兩者混淆會被票控。

寵物公園
55
可放繩
共享公園
181
指定區域
獲准餐廳
740
已定位
有狗廁所
36
文字解析

開始找 Find nearby

只在你按下時才要求定位權限

請選擇起點,或按「用我的位置」。

⚠️ 這一頁的搜尋範圍只有已經有座標的地點:236 個公園全部有官方座標,但 1,000 間獲准餐廳之中 只有 740 間定位成功——其餘 260 間不會出現在結果內。 這不代表附近沒有餐廳,只代表我們無法可靠定位那些餐廳。完整 1,000 間名單 →

三種地方,三種法律狀態 Three statuses that are not interchangeable

這一頁刻意不用「寵物友善」這個詞,因為它把三種完全不同的法律狀態混為一談:

  • 寵物公園(55 個):康文署 PETG 圖層。整塊地都是給狗用的, 通常有圍欄,可以放繩。
  • 寵物共享公園(181 個):康文署 IPPET 圖層。只是公園內指定區域容許寵物進入,其餘部分仍受一般公園規則限制,要牽繩。 在非指定區域放繩有機會被票控。
  • 獲准許食肆(1,000 間):食環署按 《食物業規例》第 31B 條批出書面准許。2026 年 7 月 9 日之前,香港法律上禁止 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(第 10B 條,最高罰款 $10,000、監禁 3 個月)。 所以「寵物友善餐廳」在 2026 年 7 月之前基本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說法。

還有一點:「可以帶狗」不等於「有狗廁所」。236 個寵物場地之中 只有 36 個解析到設有狗廁所。而且康文署沒有這個獨立欄位, 我們是在自由文字裡搜字,所以這是解析結果,不是官方分類。

這一頁不計算什麼 What is not in the calculation

  • 不是步行路線:顯示的是直線距離,再按成人平地速度估算時間。 繞路、等燈、上斜、天橋樓梯全部沒有計算,實際會更遠。
  • 不合成推薦分數:只用距離排序。沒有「寵物友善指數」這種東西, 因為沒有客觀標準,而且一旦合成分數就答不出「憑什麼排第一」。
  • 不判斷即時狀態:公園可能正在維修、餐廳的准許可能已被撤銷。 名單更新至 2026-10-27(餐廳)及 2026-10-27(公園), 之後的變動我們不知道。
  • 不涵蓋貓或其他寵物:食環署的准許制度只涵蓋狗隻。 帶貓、兔、鳥出門的話,這一頁的餐廳部分不適用。

帶狗出門的幾點實務 Practical notes

  • 到餐廳前先看門口有沒有食環署指定的 A3 標示,這是最直接的辨認方法。
  • 進入獲准食肆時,狗隻須以不超過 1.5 米的牽繩控制。
  • 狗隻不得進入食物室、不得上餐桌、不得使用店方可重用餐具。
  • 在寵物共享公園,先看清楚指定區域的指示牌才放繩。
  • 公園場地會改建,狗廁所的可用狀況請以現場為準。

來源 Sourc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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