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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奧偉(Sir Oswald Victor Cheung,1922–2003)1922年1月22日在香港出生,父親張裕沛為港上名紳,母親Elizabeth Ellis是伊利士·嘉道理爵士之女。他就讀拔萃男書院,1938至1941年在香港大學修讀數學及化學;二次大戰期間先後遷往澳門及廣州灣,曾協助英軍監視日軍在華南的活動,1942年成為英國駐印度聯絡官。1946年香港重光後,他曾短暫代理拔萃男書院校長;1947至1949年獲獎學金入讀牛津大學,並在林肯律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,1951年在香港正式執業,1965年成為御用大律師,是香港首位華人御用大律師。他1952年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義務秘書,1966年任主席,日後成為不少法律界精英的啟蒙老師,有「香港法律界教父」之稱,其名字亦長留於以他為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中。1970年他獲委任為立法局議員,1974年加入行政局,1978至1981年出任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,接替鍾士元,其後由羅保接任,他留在兩局至1986年。他亦曾任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成員,並為首位華人出任香港賽馬會主席;他早於1972年獲授勳銜,1987至2003年任林肯律師學院監事,並於1987年獲封爵士。2003年9月他在跑馬地住所抽雪茄時被火柴燒着睡衣受傷,植皮手術後因真菌感染併發症,同年12月10日在瑪麗醫院逝世,享年八十一歲。田灣明愛張奧偉國際賓館及張奧偉爵士紀念基金以他命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