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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潔淨局:市政衞生先於市政政治
市政局嘅源頭唔係議會,而係衞生。1883 年 4 月 21 日,香港政府公佈設立潔淨局,專責監督同管理本地市政衞生事宜。當時最逼切嘅問題係排水、垃圾同疾病;一個專責機構,比一個代議機構更急。
1935 年,港府制定市政局條例,潔淨局改名為市政局,並於次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立。改名唔只係換招牌:由「潔淨」到「市政」,職能由清理街道擴展到管理一座城市嘅日常服務。
二、1946 與 1952:先開會,後選舉
二戰結束後,市政局於 1946 年 5 月 28 日召開第一次會議,當時局內未有由選舉產生嘅議席。1952 年 5 月 30 日,市政局舉行戰後第一次選舉,九名候選人爭兩個非官守議員席位,雷瑞德同貝納祺勝出。
同年,英國殖民地部大臣列堤頓在下議院講明:香港不宜推行全面政制改革,只會針對市政局作小幅度改動。1953 年 5 月 1 日,潔淨署改稱市政事務署,負責環境衞生、徙置區同公園管理。分工由此成形——議員議事,部門執行。
三、1956:二十二個人嘅議會
1956 年 1 月 27 日,港府改組市政局:非官守議員增設六席、任期四年,另新設四席民選議員;改組後由六名官守、八名委任非官守同八名民選組成,合共 22 人。
同年 3 月 7 日,改制後第一次民選投票,革新會取四席、香港公民協會取兩席;鍾愛理遜當選,成為香港歷來第一位女性議員。1964 年 3 月 25 日,李曹秀群獲委任為市政局議員,成為首位出任該局議員嘅華人女性。
四、1966–1969:把「選民」重新定義
1966 年 5 月 6 日,港府修例取消選民須諳英語嘅要求,並按社會貢獻、專業資格同教育程度增設選民類別,同時訂明居港不少於三年。選民基礎一放寬,市政局就成為少數可以用選票問責嘅場地。
同年 10 月 4 日,市政局公布特設委員會報告書,倡設香港市議會並賦予更大職權,獲 16 名非官守議員贊成通過。1969 年 3 月 4 日,局轄下地方政制委員會提出報告:管轄區域按階段擴展、民選比例循序遞增、並要求不受港府支配嘅財政自主權。呢三項要求,日後成為市政局同政府拉扯嘅軸線。
五、小販、雙語與紅潮:市政局嘅日常
1970 年 7 月 1 日,市政局推行新嘅小販管理制度:持牌人一旦去世,牌照須交還,不得轉讓;非熟食類固定攤位牌照嘅配偶可另行申請酌情處理。同日安排引發小販集結抗議。
1970 年 10 月 6 日,胡鴻烈以市政局議員身分動議修訂《市政局條例》第 45 條,讓局內會議中英雙語並用,最終 17 票贊成、5 票棄權通過。市政局亦管海:1971 年 6 月 26 日,市政總署宣布紅潮消退,並指出呢次係香港政府首次就紅潮作出嘅正式記錄。
六、1983–1986:分區選舉與兩個市政局
1983 年 3 月 8 日,市政局首次以分區方式選舉,全港劃 15 區,投票率 22.25%;該屆議員共 39 位,包括十五位委任非官守、十五位直選同九位區議會代表。選舉由全港一張票,變成十五區各自競爭。
1984 年 2 月 15 日,港府公布地方行政進一步發展建議,打算設立區域市政局;1985 年 4 月 1 日,臨時區域議局先接手市政局管轄範圍以外地區。市政服務由一個局變成一條分界線:市區與新界各自一套。
1986 年 3 月 6 日,區域議局首次選舉同市政局選舉同日舉行,前者設十二個民選席位、後者十五個,整體投票率約 27%;3 月 14 日修例把「區域議局」正名為「區域市政局」,4 月 1 日正式組成並召開第一次會議。
七、文化中心與小販:一個局嘅兩種工作
1989 年 11 月 5 日,香港文化中心在尖沙咀開放,交由市政局營運——市政局唔只掃街,也主辦文化節目。1993 年 3 月 17 日,市政局公布市區流動小販分階段取締,期限定於 1996 年 4 月 1 日。同一個機構,一邊經營音樂廳,一邊清走街邊檔。
1994 年 8 月 31 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港英最後一屆立法局、市政局、區域市政局同區議會任期一律於 1997 年 6 月 30 日結束。1997 年 7 月 1 日,原有兩局同十八個區議會交由臨時組織管理。
八、1999:廢除與司法覆核
1999 年 12 月 10 日,特區政府公布重組市政服務架構嘅條例,為廢除臨時市政局同臨時區域市政局作前置安排。兩個局嘅議員唔係被選民投票否決,而係被架構重組取消。
1999 年 12 月 23 日,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,廢除兩個市政局冇違反《基本法》第九十七條同第九十八條關於區域組織嘅規定。12 月 31 日,兩個臨時局嘅運作結束;2000 年 1 月 1 日,食環署接手小販管理職務。市政服務由一個議會,交回部門手上。
未解與缺口
- 戰後歷屆市政局選舉嘅候選人數、當選人同得票率未逐年入庫,只有個別年份嘅數字。
- 市政局年報同會議紀錄未逐份核讀,本篇只用志錄嘅日期同事件。
- 市政事務署同市政總署嘅編制同開支數字未登記,所以唔會比較「市政服務增長幾多」。
- 1999 年之後市政服務分拆到唔同部門嘅完整對應未逐項核實。
- 市政局轄下街市、泳灘、圖書館同文化場地嘅逐年清單未入庫,本篇唔列資產數目。
文獻點讀
- 《香港志·總述 大事記》(公元前 5000 年至 2017 年,共 6,500 多條大事)p.166、p.228、p.260、p.286、p.287、p.292、p.303、p.304、p.336、p.347、p.349、p.362、p.367、p.368、p.371、p.445、p.451、p.457、p.464、p.466、p.487、p.507、p.518、p.540、p.543、p.576潔淨局成立、歷次改組同選舉、兩局成立到廢除嘅精確日期主線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《香港志·自然》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p.525市政總署處理紅潮同泳灘嘅記錄,用嚟交代市政服務嘅另一面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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