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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語言先於課程:一個決定,反覆重寫
香港嘅課程史,起點唔係一份課程綱要,而係一個語言決定。1860 年 7 月 11 日,理雅各向教育諮詢委員會呈交《教育革新計劃》,倡議政府開辦模範官立學校,以英語為主要教學語言,並以華人學生為主要收生對象。呢份報告把三件事綁在一起:公帑辦學、英語授課、華人精英。更早嘅補助學校計劃亦顯示,課程要求可以寫成撥款條件:教會學校原本每日要設四小時世俗課程,1879 年港府修訂計劃,呢項規定獲得撤銷。
語言問題在二十世紀末再翻一次。1990 年 11 月 22 日,教統會《第四號報告書》建議中小學可各自決定以中文或英文作為教學語言,並應防止同時使用兩種語言講課;七年後方向相反:1997 年 9 月 25 日《中學教學語言指引》規定官立及資助中學嘅中一級別,由 1998/1999 學年起以中文授課。2010 年 9 月 1 日,教育局又撤銷中英硬性劃分,改為按學校實際情況同學生程度安排。同一個問題,答案換過三次。
二、考試先於綱要:會考、升中試與學能測驗
考試比課程綱要更早決定學校教咩。1937 年 6 月 26 日,教育司署舉辦第一屆香港中學畢業會考,721 人報考,最終 423 人取得證書。1949 年,教育司署設立小學會考,作為挑選小學畢業生升中嘅機制;1951 年 9 月嘅統一學制方案更把課程同考試扣實:全港中小學改行六年制,學生要修畢小學課程並通過小學會考,才具資格升中。1952 年 6 月 16 日,教育司署首次為中文中學高中畢業生舉辦會考,中文中學自此有自己嘅公開試軌道。
1961 年 9 月 5 日,教育司署公布小學會考將於 1962 年停辦,由中學入學考試(升中試)取代。1974 年 5 月 14 日,首屆香港中學會考開考,報考人數 55,976 人,合併並取代原有嘅香港中文中學會考同香港英文中學會考。1977 年 5 月 3 日升中試舉辦最後一屆;同年 12 月 6 日,首屆香港學業能力測驗(學能測驗)舉行,用以替代升中試。1978 年 11 月 23 日,考試局宣布由 1980 年度起,報考高等程度會考者須先在中學會考中文科及英文科取得 E 級或更佳成績。
三、第一次寫成標準:科目、書目與教材
1929 年,香港政府就各年級須教授嘅科目及指定書目,訂立《中小學中文課程標準》。呢一步嘅意義唔在於內容深淺,而在於「可查核」:科目同名單一旦寫成標準,學校、督學同出版商就有共同尺。1950 年 9 月,《香港公民》推出市場,隨即獲教育司署列為小學公民教育課程嘅指定必修教材——課程內容開始由官方指定教材承載。
1952 年係關鍵一年:港府設立課程與教科書委員會,負責統籌課程編排,並就教科書規劃同審查擔當專責角色;同年 12 月 19 日,《教育條例》實施,並成立教育委員會作為諮詢組織,對課程、學校、教師等加以規管,避免校園被用作政治宣傳渠道。1955 年 6 月 11 日,《小學國語課程準則》統一全港小學中文課程:初小只教語體文,高小以語體文為主、另加少量淺易文言文,四書五經不再列入教授內容。1968 年 10 月 22 日,教育司署向全港中小學發出《中文科教學研究委員會報告書》收集意見,課程檢討開始以報告書形式進行。
四、制度成形:委員會、議會與課本審查
1972 年,課程發展委員會由港府設立,中小學課程綱要嘅制訂工作由其負責,下轄科目委員會及課本委員會。由呢一年開始,課程綱要有固定生產線:科目委員會寫綱要,課本委員會管教材。1973 年 10 月 5 日,教育司署宣布小學數學課程整體轉用十進制,但為方便學童學習同生活實際需要,若干英制單位與中國傳統度量單位繼續沿用。1975 年起,教育司署推行小學課本須經審查方可採用嘅機制。
1987 年 5 月 6 日,立法局財委會批出 720 萬元,資助香港出版商針對 16 個指定中學科目印行中文課本;呢筆錢說明「用中文教」唔只係語言選擇,仲要有人印書。1988 年 9 月,課程發展議會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改組而成。名字由「委員會」變成「議會」,但制度邏輯延續:課程綱要仍由中央統籌,學校喺綱要之內安排教學。由 1972 年到 1988 年,課程治理嘅骨架其實冇變。
五、普及與分流:六年小學、九年強迫教育、三三四
學制長度決定課程可以放幾多內容。1961 年 2 月,教育司署公布開辦五年制中文中學,同時調整既有課程,使其切合新修業年期。1971 年,香港推行六年小學免費強迫教育;1977 年 10 月 5 日,港督在立法局宣布 1978/1979 學年起提前實施初中免費強迫教育;1978 年 9 月,九年強迫教育正式實施,提供六年免費小學及三年免費初中。
2003 年 5 月 20 日,教統會公布《高中學制檢討報告》,建議「三加三」學制,高中修業三年,學生研習四個核心科目與兩個選修科目;2005 年 5 月,教統局發表新學制報告,落實三三四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。學制一改,課程就要重寫:核心科減至四個,選修科數目同組合就跟住重新設計。
六、議題入課程:性教育、環境、基本法、常識、普通話
1986 年 5 月 23 日,教育署發布《中學性教育指引》,初中以正規課程推行,高中以研討會方式推行——同一個課題,兩級兩種做法。1990 年代,政府推動環境教育並正式納入中小學課程;1992 年,《學校環境教育指引》完成編訂,係香港首份以環境教育為主題嘅課程指引;1999 年,課程發展議會完成修訂。
1992 年 9 月 1 日,教育署將基本法內容簡介列入課程,涵蓋預科通識教育科同初中社會科,同時派發教材套。1993 年,課程發展議會發表《幼稚園課程指引》。1996 年,小學開設常識科,環境教育元素獲納入該科四個教學領域;同年 3 月 7 日,教統會《第六號報告書》建議設立教師語文基準測試,並將普通話科納入中小學核心科目。課程唔止加內容,亦開始規管教嗰個人嘅語文能力。
七、評估驅動:目標為本、TSA 與學會學習
1985 年 1 月 9 日,教統會《第一號報告書》建議廢除初中成績評核試,以增加中三學生繼續升學嘅可能性。1990 年 11 月 22 日,《第四號報告書》提出喺小三、小六同中三推行目標為本評核測試。2000 年 9 月 28 日,教統會公布《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》,建議將高中改為三年制,並增設中文、英文、數學三科嘅基本能力評核——今日嘅全港性系統評估就係由呢條線長出來。
2001 年 7 月 13 日,課程發展議會公布《學會學習:課程發展路向》,為隨後十年定方向。1998 年,課程發展議會已發布中一至中三《中學科學科課程綱要》;2002 年,科學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出台,涵蓋小一至中三。2004 年 7 月 2 日,全港性系統評估交由考評局執行,率先於小學三年級評核中文、英文同數學。2006 年《學前教育課程指引》發布;2007 年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出台;2008 年 9 月 1 日,語常會公布四年支援安排,協助 132 所小學及 28 所中學以普通話教授中文。
八、新高中與文憑試:制度收束的十年
2009 年 9 月 1 日,新高中學制在中四級別實施;同一年起嘅三三四學制,令預科課程於 2012 年終止,最後一屆考試安排於 2013 年,供上一屆重讀生應考。2010 年 3 月 15 日,香港中學會考最後一次開考,一個由 1974 年開始嘅考試制度正式結束。
2011 年,課程發展議會發布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,涵蓋小一至小六。2012 年 3 月 28 日,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首次舉行。2015 年 4 月 17 日,教育局公布高中新學制中期檢討:由 2015 年 9 月中四級起,七個選修科目取消校本評核。課程、考試同評核方式再一次同步調整。
九、2012 之後:價值觀、國家安全與小學新科
2012 年 4 月 30 日,特區政府接納課程發展議會修訂嘅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,涵蓋小學與中學階段。2017 年係另一個密集年份:課程發展議會先後發布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、涵蓋小一至中六嘅科學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,同《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》;教育局亦修訂並公布《中學教育課程指引》,規定初中階段須在四個學科內安排 51 小時嘅基本法相關課時。
2021 年,高中必修位再換一次:教育局以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代通識教育科,由 2021/22 學年中四級起推行,公開考試只設「達標」與「未達標」,唔設獨立專題探究。同一年,教育局公布《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》及 15 個科目嘅框架。小學方面,2023 年 11 月嘅通告第 18/2023 號同第 20/2023 號分別開設小學科學科同小學人文科,兩科都由 2025/26 學年開始推行;2025 年,教育局再公布《科學(小一至小六)課程指引》同《小學人文科課程指引》,將框架落實成課程指引。
未解與缺口
- 志錄大事記只收到 2017 年,2017 至 2020 年間嘅課程改動未逐項收錄;2021 年公社科同國家安全教育框架、2023 年小學兩科、2025 年兩份課程指引,已用官方文件核實,其餘近年改動未逐頁核對。
- 1926 年之前嘅課程情況(例如十九世紀書館嘅讀本同課程)只有零散條目,本篇由 1926 年之後講起。
- 各科課程綱要嘅逐頁內容(單元、課時、評估比重)未收錄;本篇講制度同已登記嘅課程事件,唔講某一科嘅具體教法。
- 教科書審查嘅準則同否決個案未有官方公開紀錄,所以「審查有幾嚴」無法量化。
- 學校層面嘅課程實施差異(同一綱要下嘅課時分配、教材選擇)未有逐校資料。
- 課程改革對學習成果嘅長期影響,欠缺官方追蹤數據;本篇唔會用考試成績代替。
- 小學科學科同人文科「逐年推展至其他級別」嘅完整時間表,官方通告未逐年列明,本篇唔推算。
- 幼稚園、特殊學校、國際學校同職業先修課程嘅課程史未在本篇展開。
文獻點讀
- 《香港志·總述 大事記》(公元前 5000 年至 2017 年,共 6,500 多條大事)逐條頁碼見時間線(原書頁碼)由 1929 年課程標準到 2017 年課程指引嘅日期、原文數字同頁碼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《香港志·自然》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p.26、p.421、p.423、p.424環境教育指引、通識教育科指引同小學常識科、科學教育指引嘅記述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《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(中四至中六)》(2021 年,教育局公布供學校採用)PDF(無書頁)公社科取代通識科嘅通函日期、推行年級同考核安排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教育局通告第 18/2023 號:開設小學科學科及一系列相關支援措施PDF(無書頁)小學科學科嘅推行學年、起步級別同試行安排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教育局通告第 20/2023 號:開設小學人文科PDF(無書頁)小學人文科嘅推行學年、起步級別,以及同常識科課程嘅關係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《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》(2025 年版;文件記明課程框架於 2021 年公布)PDF(無書頁)2021 年公布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及 15 個科目框架嘅記述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教育局通告第 12/2025 號:《小學人文科課程指引》及支援措施PDF(無書頁)人文科課程指引由 2025/26 學年起適用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- 教育局通告第 13/2025 號:《科學(小一至小六)課程指引》及教師培訓安排PDF(無書頁)科學(小一至小六)課程指引同教師培訓安排。官方/出版者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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